根据企业的历史经营情况,评估师设计了期间费用历史数据和预测表,由评估人员指导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填报。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历史数据及预测表,与其历年损益表进行核对,并以此了解企业期间费用的划分原则、计提依据、以及期间费用中固定费用的发生规律、变动费用发生的依存基础、发生规律和影响因素等情况。
5)其他损益类项目的核实和了解
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评估师设计了其他损益类项目历史数据和预测表,由评估人员指导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填报。评估人员根据企业对其他损益类项目的申报情况,以此了解企业的其他业务发生的内容、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等情况,并重点关注其持续性、发生规律和引起该类业务的存在因素。
(二)影响资产核实的事项及处理方法
本次评估范围所涉及的资产均能按正常的清查工作程序进行清查核实,不存在影响资产清查工作的因素和事项。
(三)资产核实结论
经过核实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情况,债权类资产和债务类项目中未发现有充分证据表明的呆坏账和无需偿付的负债,实物资产账、表、实相符。所核结果与产权持有单位申报的情况基本一致。
第四部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评估技术说明
一、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评估对象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是大庆市永晨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价值,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中与未来现金流现值对应的资产总额为26,249.90万元、负债总额为1,406.90万元,净资产为24,843.00万元;评估范围中非经营性资产总额为18,558.18万元,长期股权投资3,604.67万元,非经营性负债总额为23.71万元,付息债务账面价值6,786.54万元。
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的应用前提及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规定,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和数据来源等相关条件,参照会计准则关于评估对象和计量方法的有关规定,选择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委托人拟进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提供价值参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1. 可收回价值=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有三种途径有:
(1)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2)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3)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的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2.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当按照上述途径仍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时,应当以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价值。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按其现状使用方式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确定。
评估人员通过调查了解,本次评估由于该项目在评估基准日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相同或类似资产组交易案例或比较对象数据的获取来源有限,资产组独立的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无法可靠地估计,难以采用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模式计算可收回价值,而本项目评估对象的未来的现金流量可预测,相关收益预测资料可收集,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模式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价值。
本次选择的评估方法与前期采用的评估方法一致,价值的计量具有一致性。
三、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本次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价值的评估建立在如下假设基础上:1.有序交易假设:有序交易,是指在计量日前一段时期内相关资产或负债具有惯常市场活动的交易。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
2.公开市场假设:是指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决于一定市场的供求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价值的判断。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较为完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
3.持续经营假设:假设委估资产组按基准日的现状、使用方式、管理水平持续经营,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
4.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5.假设企业目前的经营模式未来可继续保持,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做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6.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与本次评估相关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组的现金流入、流出为年中;
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持有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9. 产权持有单位已经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限为 2016 年 11 月 15 日至2019 年 11 月 15 日,假设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企业不再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10. 假设产权持有单位未来经营中不发生重大不利诉讼事项和重大资产损失。
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四、企业经营、资产、财务分析
(一)企业概况
1. 基本情况
产权持有单位名称:大庆市永晨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晨石油”)
法定住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高端装备制造园 A07 厂房经营场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高端装备制造园 A07 厂房法定代表人:任延忠注册资本:壹亿零柒佰叁拾柒万贰仟壹佰陆拾圆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07560646774U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05 日
经营期限: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