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缺乏经验,在初期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有些农村一度出现购“过头粮”,引起某些农民不满。1955年3月,中央和国务院在总结前两年统购统销工作的基础上,颁布《关于迅速布置粮食购销工作,安定农民生产情绪的紧急通知》,强调必须在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进一步采取定产、定购、定销的措施,使农民对自己交售任务心中有数。是月,湘潭地委召开全区县委书记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粮食“三定”政策。会后,地委随即抽调一批干部组成7个工作组,深入到7个不同类型的乡,进行“三定”试点。湘阴县永义乡,平江县马田乡为地委试点乡。永义乡农民“三定”到户后,消除了怕多统购的顾虑,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高涨,全乡6个农业社和13个互助组都订好了秋冬生产计划。这年9月,该乡除超额完成定购任务外,社员留下的粮食比其他农户都多。该乡湘临农业社在“三定”后,增种了 20多亩秋红薯和马铃薯,原来不打算留蓄的310亩稻荪(又称再生稻)也蓄起来了。
地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省人民政府9月公布的《湖南省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编印《关于“三定”到户若干具体政策问题解答》,指导农村实施 “三定”到户。同时各县成立粮食工作办公室,大量培训干部,分到各区、乡开展“三定”工作。“三定”规定定产、定购任务正常年景三年不变,增产不增购;定销则每年秋后核定一次。粮食生产一般以1954年实际产量为标准;定购数(包括征粮数和购粮数)约占粮食实产数的三分之一;定销则是对城镇人口和农村缺粮人口确定标准实行计划供应。对农村确因曾购粮过多或因灾减产等特殊需要弥补口粮的户,分别实行返销、借销、议销和统销,妥善安排农民生活,因而稳定了农民的情绪和生产积极性。
在开展粮食统购统销的同时,根据国家规定,各县还对食油、棉花、生猪等主要农副产品实行了统购统销。1956年,境内农村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10月,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粮食改“三定”到户为“三定”到社,即一律以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单位计算,余粮社(购大于销)、自给社增产不增购,缺粮社(购小于销)增产不减销。这年,境内农村因灾统销和返销粮食1077万公斤,其中平江县546.5万公斤,岳阳县530.5万公斤。“三定”到社后,华容县624个初级农业社,定购粮食0.71亿公斤;社外农户13780户,定购1195万公斤;总计全县定购0.83亿公斤,征购4079万公斤。全县定销429万公斤,其中缺粮社36个,定销221万公斤;社外208万公斤。
统购统销制度一直坚持了35年。其中粮油统购实行至1984年,1985年改为合同定购;粮油统购统销实行至1987年。
对粮食等主要农副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是当时供应短缺情况下实行计划经济的必然表现,是贯彻执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重要步骤,在相当长时间里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较好地缓解了粮食供需矛盾,保证了城乡人民基本生活需要和国家工业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有利于稳定物价和节约粮食,而且促进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带动了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但是,在具体实施这一政策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核定农民粮食的余缺方面,缺乏切实合理的具体办法,容易导致盲目性,使农民卖粮出现苦乐不均现象。有的地方出现了卖过头粮的情况,影响了部分农民的生活。特别是遭受特大洪水的1954年,粮食歉收,而有的地方没有减免征购。如平江县就有强迫群众卖粮而发生了3起自杀事件。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统购统销统得过多过死,自由贸易市场被基本取消,凡国家统购产品一概不许进入市场,从而割断了农民和市场的联系,使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积极性被抑制,而且一统30多年,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节 “一五”计划实施
一、“一五”计划的编制
1953 年,随着全国统一计划制度的建立,省、专区都制定了“一五”计划。当时,各县尚未建立计划机构,各县编制计划工作由县财经委员会负责,根据省、专区编制的 “一五”计划,从本地实际出发,开始着手编制各县的“一五”计划(草案)。1954年,省财经委下达《当前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文件后,各县在所属专区财经委的指导下,开始试编“一五”计划,经多次修改补充,上下衔接,协调平衡,于1955年形成“一五”计划草案。
各县编制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是:根据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和国家“一五”计划建立“一化三改”初步基础的要求,以农业合作化为中心,改造小农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组织并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逐步把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建立公有制经济基础;集中主要力量,支援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其主要目标是:(1)集中主要力量发展农业生产,重点是发展粮食特别是稻谷生产;因地制宜地发展油料作物和经济作物,发展林业、畜牧业和水产业。(2)积极发展地方工业,为农业生产、人民生活和国家工业建设服务。(3)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4) 努力完成对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根据各县“一五”计划,当时制定的主要计划指标是,经过5年的努力,到1957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6亿元,年均增长3.6%。其中,农业总产值计划2.25亿元,年均增长2.7%;工业总产值计划0.35亿元,年均递增11.6%;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1.25亿元,年均增长9%;五年计划财政收入3850万元,基本建设投资3400万元;职工年均工资增长30%;农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 元。工农业主要产品产量:粮食90万吨、棉花4100吨、油料1.05万吨、成品黄金100公斤、发电量30万千瓦/小时、成品茶1000吨、饮料酒 200吨。交通运输利用湖区优势,确定以发展水运为主的方针,组织疏浚河道,力争枯水季节也能通航。公路以加宽整修为主,为发展汽车运输打下基础。五年计划中还规定要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积极地培养国家建设需要的人才。
二、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1950 年至1952年,境内开始恢复生产,大多数地方以家庭分散经营农副业,兴修水利、交通,由乡政府或农民协会统一调动劳动力。经过土地改革,进入互助组时期,农民广泛开展爱国丰产运动。1950年开始改冬板田为耕田,华容县率先犁耕50万亩,其他县也开始犁翻冬板田,改良耕地结构。1951年初,华容县政府在注滋口南华港以原省农业改进所华容棉场148亩农田为基础,新辟土地580亩,建立县农林场,作为改良耕作,繁殖优质品种等试验基地。同时,境内各级政府还组织开展一系列的耕作改革,逐步推广单季稻改双季稻,并从繁多的品种中评选出适应境内各地播种的南特号、万利籼、红米冬粘等16种早、中稻优良品种,改高秆品种为矮秆品种,改随手栽秧为均匀密植等。随着新品种、新技术迅速在各县推广,1952年水稻播种面积由1949年的296.27万亩扩大到 390.08万亩。稻谷总产767695吨,分别比1949年增加31.7%和40.5%。湘阴县东部(今汨罗市)大半是山区,过去没有种过双季稻。 1954年互助合作组织发展起来,推广双季稻,广大农民纷纷响应,种了4.7万亩。为提高农民耕作技术,该地发挥互助合作优势,采取重点传授,能者为师,成立农业技术研究组,定期组织互助组交流,现场学习参观等办法,使农民们学到了技术,生产效率大大提高,当年获得好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