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确保商品住房供需总体平衡,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促进保障对象从以城镇户籍家庭为主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方式从以政府投入为主转向政府政策支持、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完善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政策。促进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积极推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
第五节 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
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推广实施“尊崇工作法”,健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深化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改革,加大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拓展就业领域,提升就业安置质量。建立健全新型待遇保障体系,完善和落实优待政策,合理提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待遇标准,做好随调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落户和教育等工作。完善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收治休养制度。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构建“大双拥”工作格局,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管护。
第三章 保障妇女等群体基本权益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发展,提升青少年关爱服务水平,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切实保障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发展权利和机会。
第一节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持续改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财产和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等权利。保障妇女享有卫生健康服务,完善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保障妇女享有受教育权利,持续提高受教育年限和综合能力素质。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依法享有产假和生育津贴,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推动妇女广泛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提高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水平,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和女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节 提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健全保障儿童权利的地方法规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推进城乡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农村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和水平。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预防和控制儿童疾病,有效控制儿童肥胖和近视。保障儿童公平受教育权利,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孤儿福利保障制度,完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机制。严格规范儿童收养制度。
第三节 推动青少年健康发展
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为青少年提供课余托管、兴趣发展、毕业求职、创新创业、社会融入等服务。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和司法保护制度,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指导,开展青少年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实行特殊家庭青少年成长关爱行动。推进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动员青少年广泛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持续推进“一对一”结对帮扶帮教活动。
第四节 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
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加强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优先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教育全覆盖,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提升县域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优化残疾人康复服务,促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发展,提高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率。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支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第四章 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第一节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居)委会为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拓宽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平安江西志愿者行动。
第二节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政策下倾,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全面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推行等级化评定、组团式服务,打造全省统一、多网合一的社会治理网格,推动养老托育、卫生健康、家政服务场景精准对接和有机集成。建设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
专栏26 社会保障重大工程
(一)退役军人优抚
推动省级康复和精神专科优抚医院由二级提升到三级水平。支持医养结合型光荣院建设,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建设。加强重点烈士纪念设施升级改造,规划建设军人公墓。
(二)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
提升改造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力争每个设区市建成独立的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提升孤弃儿童、困境儿童集中养育的专业化水平。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构建设,推动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建设
在尚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的县(市、区),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建设救助设施,推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网络全覆盖。
(四)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