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完善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制度,改进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组织方式,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优化代表结构,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和专业人才数量。落实我省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
第二节 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提高建言咨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健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直接向地方党委提出建议的“直通车”制度。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优化界别设置,扩大团结面。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健全协商成果采纳和反馈机制。
第三节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健全城市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机制,支持和帮助民族乡、村加快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发挥好宗教工作县乡村三级网络、乡村两级责任制作用。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度。切实做好港澳台统战工作、海外统战工作及侨务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
第四节 服从服务国防建设、“一国两制”、祖国统一和外交大局
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决维护军委主席负责制,落实党管武装、党委议军制度,主动对接军队改革建设需求,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坚定不移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深化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深入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深化与香港、澳门交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坚决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加强赣台交流合作,高度警惕和坚决遏制“台独”分裂活动。主动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提高外事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五节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重点加强对“关键少数”、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落实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第二章 加快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江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第一节 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人大在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体制机制,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加强立法协商,完善公众有序参与机制。完善地方立法规划计划,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优化生态环境等领域的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加强地方特色立法。
第二节 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坚持把严格执法放在首位,健全公正文明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公共交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原则,正确有效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第三节 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严格落实执法司法办案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制度,坚决排除各种非法干预。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健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拓宽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第四节 推进普法守法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广泛开展民法典等普法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扩大法律顾问制度覆盖面。督促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专栏28 法治江西建设重点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
围绕深化市场化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出台法治乡村、社会信用等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健全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扩大公众参与覆盖面,增强代表性。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制定实施《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发布实施省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加大执法重心和执法资源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力度,推进县级综合执法,推动落实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