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市房产局现有的房产商品房预售备案系统、房产一体化登记、档案管理、测绘管理系统,市税务局的税费征缴系统和国土资源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国土资源、房产、税务等部门单位间数据信息交换和共享。
(七)资料数据移交、建成统一平台(完成时限:2018年11月30日)。
1、市房产局将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数据库、面积计算表、房产登记系统已完成的归档数据以及统一平台建设其它所需资料数据全部交送至市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2、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房产局、税务局等单位共同商议,制定统一平台对接方案。根据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的要求,整合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和税费缴纳流程,归并业务受理、审核登簿、税费缴纳、证书出具以及数据整理归档等环节,加快建成集房屋交易管理、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功能于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一个平台、一个数据库、单位共享共用。(完成时限:2018年11月30日)。
(八)“最多跑一次”试运行(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
房产、税务、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同配合,试运行“最多跑一次”流程,针对存在问题的流程、节点进行调整优化完善。
(九)实现网上业务办理(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逐步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依托政府网上政务机构,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机构”和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向广大群众开放业务终端(受理仅限已领取过不动产权证书的不动产登记)。升级现有微信公众号网上受理功能,群众在办理登记之前,将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相关资料拍照上传,登记部门据此进行申请资料审理、并约定进行现场原件资料验核,确保登记申请一次办妥。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
1、成立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最多跑一次”工作部署推进会。
3、制定“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实施阶段。
1、编制发布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和办理时限。
2、设置综合受理窗口、调整优化业务流程、实行并行办理。
3、实现各个部门单位系统对接、信息共享。
4、移交资料数据,建设集房屋交易管理、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功能于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5、“最多跑一次”试运行。
6、推行“外网申请、内网审核”。
(三)督促检查阶段。
1、开展日常指导检查。
2、检查验收。
四、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办: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二)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三)市房产局:负责配合国土部门做好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涉及的申请材料清单制定、系统对接、数据信息共享、资料数据移交、统一平台建设及其它相关工作。
(四)市税务局:负责配合国土部门做好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涉及的申请材料清单制定、系统对接、数据信息共享、统一平台建设及其它相关工作。
(五)市财政局: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各项经费的落实。
(六)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窗口设置和窗口配套设施及其它相关工作。
(七)市委编办: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人员配备工作。
(八)市政府督办室:负责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仇正勇同志任组长,蒋建武、傅风波、符文、柳振宇、阳舟、易立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督办室、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汨罗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积极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资金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将改革工作中的窗口设施建设、平台搭建、数据整合、权籍调查、信息共享、人员培训等必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加快历史成果移交和历史数据整理整合,加快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共享交换统一平台,进一步完善窗口软硬件设施,提高登记准确率与速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推进力度。建立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建立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对推进不力、相互推诿造成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