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首次 公开 发行 相关 的承诺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关于退场问题的承诺:如果将来政策变化发生退场问题使本公司受到任何经济损失,由控股股东以现金补足出资并且承担本公司可能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即如果未来万一发生退场,本公司需要出售相关胶林,则有关出售价格低于相关林木资产市场价格的差额部分,以及在此过程中本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控股股东应予以承担;另,控股股东还就土地承包问题承诺:发包给本公司的尚未取得土地权证的少量土地如权属存在瑕疵或争议导致本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控股股东将全部予以承担。 / 是 是 / /
与 首次 公开 发行 相关 的承诺 其他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关于土地承包的承诺:2008年 12 月,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了《土地使用权承包协议》,在协议里协商每三年双方可根据社会物价水平、通货膨胀水平及海南省同类农业用地的使用权价值水平等因素的变动幅度(需任意一项因素变动幅度超过 20%)对承包金标准进行协商调整;控股股东作出承诺,在满足承包金标准上调条件时,控股股东要求上调承包金的幅 / 是 是 / /
度不会超过前次金额的 3%。
与 首次 公开 发行 相关 的承诺 其他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不占用资金的承诺:控股股东保证其所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形式占用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 / 是 是 / /
其他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标识无偿使用的承诺:本公司及下属单位可无偿使用该企业标识;如果未来控股股东或其下属单位将该标识申请为注册商标,本公司及下属单位可无偿使用该商标。 / 是 是 / /
其 他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因海垦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 HSF(S)Pte.Ltd.收购印度尼西亚天然橡胶企业 PT.KiranaMegatara(以下简称“KM 公司”)45%的股权及新加坡天然橡胶贸易企业 ArchipelagoRubberTradingPte.Ltd. ( 以 下 简 称 “ART 公司”)62.5%的股权,导致海垦控股集团与公司产生潜在同业竞争。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海垦控股集团承诺如下:1、在满足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降低上市公司收购风险的基础上,海垦控股集团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30 个月内,将全资子公司 HSF(S)Pte.Ltd. 持有的 KM 公司和 ART 公司全部股权优先转让给本公司。2、如本公司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因审批等原因不能完成股权转让交易,海垦控股集团承诺将自确定不能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之日起 30 个月内完成向非关联第三方转让全 资 子 公司 HSF(S)Pte.Ltd. 持 有 的KM 公司和 ART 公司全部股权。3、如本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海垦控股集团承诺将自本公司明确放弃优先受让权之日起 30 个月内完成向非关联第三方转让全资子公司 HSF(S)Pte.Ltd.持有的 KM 公司和 ART 公司全部股权。4、在 海 垦 控 股 集 团 转 让 全 资 子 公 司HSF(S)Pte.Ltd. 持 有 的 KM 公 司 和ART 公司全部股权前,海垦控股集团同意将全资子公司 HSF(S)Pte.Ltd.持有的 KM 公司和 ART 公司股权委托给本公司管理。 / 是 是 / /
其 他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海垦控股集团承诺: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 5 年内,将目前在海南橡胶体系外的经营性橡胶相关资产市场化注入海南橡胶,前期已出具的承诺按原承诺履行。 / 是 是 /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集团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集团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本集团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4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4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0
保荐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9.1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