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度支付综合服务费用 1,262.00 万元。 C、委托管理 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蟠龙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处于无业务、无人员的休眠状态;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实现进口胶保税交易业务,需要具备拥有保税商品货权的资质。为此,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接管青岛蟠龙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并与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协议》,托管期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托管期内产生的利润按最低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 10%的比例分配,具体由双方协商;对托管期内青岛蟠龙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的债务、亏损、法律风险或其他或有风险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义务。本年度本集团未取得托管收益。
②经中国农业部、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国资委等有权方批复,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垦投资控股”)通过全资子公司 HSF(S)Pte.Ltd.收购印度尼西亚最大天然橡胶企业 PT.KiranaMegatara(以下简称“KM 公司”)45%的股权及新加坡天然橡胶贸易企业 ArchipelagoRubberTradingPte.Ltd.(以下简称“ART 公司”)62.5%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导致海垦投资控股与本集团产生潜在同业竞争。 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本集团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的议案》,同意公司受托管理海垦投资控股全资子公司 HSF(S)Pte.Ltd.享有的 KM 公司和 ART公司股东权利。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7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披露的《海南橡胶关于与关联方签署的公告》
D、关联存款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存放在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791,786,861.80 元,存放在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632,897,533.38 元。
E、关联担保 本集团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联营单位海南海胶闽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45%股权。海南海胶闽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计划融资人民币3,880万元,根据本集团的《对外担保制度》规定,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闽星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746万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海南海胶闽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尚未归还,本集团担保尚解除。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其全资子公司Hainan State Farms InvestmentLimited持有的R1公司4,200,000股股份,以及Sandana Dass等16名管理层股东持有的R1公司810,888 股股份,合计5,010,888 股股份,此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按期发布进展公告,并履行继续停牌相应的审批手续。
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10月22日披露了《海南橡胶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海南橡胶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继续停牌的公告》等事项。10月3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问询函。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进行了逐一落实、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于11月8日披露了回复、重组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11月8日开市起复牌。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继续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每个月公告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审计、评估工作,且已经完成海南省国资委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的备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后,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上市公司境外投资事项备案、以及向注册地银行履行境外投资的外汇登记手续。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关于解除部分土地承包关系及相应资产处置和补偿事项
由于天然橡胶价格长期低迷,公司面临严峻的行业困境,正在探索低产胶园综合利用、适当减少种植规模,以减轻生产经营压力。同时,根据中央及海南省加快海南农垦改革与发展的部署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八八战略实施,在产业规划中有土地需求。基于上述情况,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解除部分低产胶园土地承包关系及由此涉及的相应资产处置和经济补偿等事项达成一致。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和 9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解除部分土地承包关系及相应资产处置和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控股股东本次拟解除土地承包面积约 88244.32 亩,具体面积以 2018 年12 月 31 日前双方实际交付的面积为准。双方根据解除承包关系土地面积及约定的补偿及计价标准,预计本次交易的金额为人民币 111,656.26 万元,其中,出售橡胶林木金额 29,562.00万元,青苗补偿金额 82,094.26 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且补偿参照了政府标准,体现了市场性、公平性和合理性。本次交易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交付第一批土地后 30 日内,向公司支付 6 亿元款项,剩余款项在 2019 年 3 月 31 日前全部付清。(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确认的实际交付土地面积为 82,623.77 亩,交易金额 101,951.66 万元,其中,出售橡胶林木金额 25,759.24 万元,青苗补偿金额 76,192.41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共有 6 亿元支付款项转入公司账户。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