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家国内橡胶加工厂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第二类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其中 COD≤100mg/L、氨氮≤15mg/L;海南宝星昌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尾气,主要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其中颗粒物≤80mg/m。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下属 21 家国内橡胶加工厂及 1 家木材加工厂的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无超标排放情况。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 21 家国内橡胶加工厂及 1 家木材加工厂均建有完善的污水、废气处理设施。各厂的污水、废气处理设施状况良好,生产期间 24 小时不间断运行,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维护,建有完善的设备运行维护台账。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下属 21 家国内橡胶加工厂及1家木材加工厂均按照“三同时”要求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依法依规取得排污许可证。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21家国内橡胶加工厂及1家木材加工厂均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下属 21 家国内橡胶加工厂及 1 家木材加工厂均按要求制订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实施环境监测,频率为每月 1 次;除此之外,各厂同时对污水实施自行监测,频率为每天 1 次,所有监测数据存档备查。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348,256,197 +348,256,197 348,256,197 8.14
1、国家持股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152,519,377 +152,519,377 152,519,377 3.56
3、其他内资持股 0 0 +195,736,820 +195,736,820 195,736,820 4.57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0 0 +195,736,820 +195,736,820 195,736,820 4.57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931,171,600 100 0 0 3,931,171,600 91.86
1、人民币普通股 3,931,171,600 100 0 0 3,931,171,600 91.8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4、其他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3,931,171,600 100 +348,256,197 +348,256,197 4,279,427,797 100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工作已于报告期内完成。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8,256,19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7,001,976.5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90,812,714.39元。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2 月 2 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18)170002 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非公开发行前的 3,931,171,600 股增加到 4,279,427,797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348,256,197 股已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解除限售。
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2019 年 1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